潮人在沪社区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3517|回复: 1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上海穷房客冒充领导人干儿子4年骗150多万元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3-12-9 15:27
  • 签到天数: 6 天

    [LV.2]偶尔看看I

    累计在线
    1980分钟

    来自- 上海徐汇区

    跳转到指定楼层
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10-11-16 17:01:3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带着老婆孩子来租房子的房客,竟然是国家领导人的干儿子。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是开玩笑,一笑了之。但是,却真有一个旅店老板娘相信了这番话。她从2005年开始,就按 “领导指示”,汇钱给自己的房客办事,即使房客搬离后依旧如此……4年多时间里,旅店老板娘共给了150多万元给房客,直到今年6月,老板娘的儿子向警方报案,老板娘才如梦初醒。近日,这名“领导人的干儿子”被闸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    <p><strong>  无钱付房租行骗</strong></p>
    <p>  2005年1月,位于闸北区的一家小型旅馆里走进了一家三口,男主人叫耿浩秋,是个近50岁的中年上海人,他向旅馆的老板娘陈阿姨表示,自己打算和家人长期租借这里的房子居住。陈阿姨表示同意,房租定为每天100元。</p>
    <p>  起初,耿浩秋一家能够按照协议及时付清房款,可一个月后,耿浩秋的手头开始紧了,他没法按时交钱,总是躲着陈阿姨和她的丈夫。</p>
    <p>  耿浩秋曾经在建筑公司工作过,但是由于身体不好,1992年他从公司辞职后便开始在家休养,没有固定工作和生活来源。2000年,耿浩秋与现在的妻子结了婚。因为妻子曾经结过婚,还带着一个女儿,耿浩秋的家人反对他们交往。当两人结婚后,耿浩秋的家人还是不同意他们在一起,并且不让他们回家住。耿浩秋只能带着妻子和女儿长期在外借房子住。</p>
    <p>  耿浩秋没有收入,他的妻子也没有工作。哪里弄钱交房费呢?耿浩秋 “灵光一闪”,想出了一条“妙计”。他与陈阿姨和她的丈夫主动聊天,并透露出自己的“真实身份”——一位国家领导人的干儿子。</p>
    <p><strong>  老板娘入套汇钱</strong></p>
    <p>  陈阿姨起初有些将信将疑,也没放在心上。但没多久的一天晚上,耿浩秋的妻子找到陈阿姨,神神秘秘地说,丈夫现在为领导人办事,需要一些资金帮助。</p>
    <p>  陈阿姨有些迟疑,耿浩秋的妻子便让她跟自己去找耿浩秋当面谈。耿浩秋果然说自己正在为领导办事, “办事需要一些钱,我想你能帮我,事成之后,领导一定会重谢。”耿浩秋说得有板有眼,为了打消陈阿姨的顾虑,他提出会加倍偿还所借的钱,“借1000就还你2000,不会亏待你。而且这事要是做好了,领导也会重酬你的。”从那之后,耿浩秋就以要为领导人办事为由,每天向陈阿姨要钱,从200元到2000元不等,最多时甚至一天要了2万多元。这种情况持续了3年多,耿浩秋自己计算,从2005年开始到2008年,他大约向陈阿姨要了130多万元,其中包括欠陈阿姨的约17万元房款。</p>
    <p>  不过,耿浩秋并不是 “亲自”向陈阿姨要钱。为了让自己是 “领导人的干儿子”的身份以及为领导办事的谎言更真实一些,他虚构了两个人物,一个叫薛江,一个叫孙强。他告诉陈阿姨,这两个人都是领导的秘书,其中薛江就是为领导具体操作办事的人。</p>
    <p>  不久后,陈阿姨果然就接到了 “秘书薛江”的电话,薛江将一个银行账号告诉了陈阿姨,并告诉她需要汇入的金额。陈阿姨几乎每次都按要求及时把钱汇去。</p>
    <p><strong>  向警方报案露馅</strong></p>
    <p>  不仅“领导人的秘书”打电话给陈阿姨,陈阿姨还看到了好几份领导人与耿浩秋的通话记录。这些通话记录都是由耿浩秋给她的,上面显示领导人要求耿浩秋转告陈阿姨,要她继续汇钱,并且许诺将来会报答她。</p>
    <p>  2008年,耿浩秋的女儿要上学了。为了让孩子有好的学习环境,耿浩秋决定搬家,但是搬家并没有影响他和陈阿姨的联系,他依旧以同样的理由要陈阿姨汇钱,直到今年陈阿姨的儿子向警方报案,陈阿姨才停止汇钱。</p>
    <p>  “这些钱三分之一被我用在生活开销上了,还有三分之二都被我用在买彩票上了。”落网后的耿浩秋向检察官坦白说,“我想买彩票要是运气好能中大奖,就能还钱,还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。”</p>
    <p>  耿浩秋承认自己根本不是领导人的干儿子,“薛江是我虚构出来的人,每次都是我用手机或者到电话亭打电话给陈阿姨,我变着声音跟她说话,她就听不出是我了。”就这样,耿浩秋一套套很玄乎的说辞,成功地搪塞了陈阿姨,一次又一次地欺骗陈阿姨汇钱给他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</p>
    <p>  通讯员 冯斌 本报记者 江跃中</p><br/>
    最近访问 头像模式 列表模式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累计在线
    2970分钟

    来自- 上海浦东新区

    沙发
    发表于 2010-11-17 11:47:27 | 只看该作者
    白仁人过家。。。。
    回复 支持 反对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最近看过此主题的会员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QQ|微信绑定|我的微博|小黑屋|潮人在沪社区 ( 沪ICP备13022730号-7  

    GMT+8, 2024-4-26 05:12 , Processed in 0.128283 second(s), 41 queries 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   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